关于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说明
根据重庆市财政局、市教委关于退役军人在校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,退役军人在校生享受3300元/年的国家助学金,发放标准为每月330元,按照在校月份发放,一学期不超过5个月,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补发。
1、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时间为11月,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助学金实际发放3个月。2、2019-2020、2020-2021、2021-2022学年已经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一等和二等,不重复发放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;
2、2019-2020、2020-2021、2021-2022学年已经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三等的,学校补足差额部分,一学年补1000元/人(本学期补发500元/人,2021-2022学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按学期补足)(1月10日发放)。
每个年级正常在籍学生实际发放月份及金额如下:2019级5学期23个月*330=7590元。2020级15个月*330=4950元。2021级春10个月*330元=3300元。特殊情况除外。
2021年12月10日发放有卡号学生的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,2022年1月10日发放专升本学生、补差额部分和其他新提供卡号退役学生国家助学金。
学生工作部
2021年12月21日